戏剧学院开展“弘扬宪法精神,践行宪法行动”系列主题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纲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根本依据。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修正,修正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等内容。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宪法日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将知法守法铭记于心,践行法治社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教育,进一步提升高校大学生的宪法意识,2019年12月4日-11日,戏剧学院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践行宪法行动”系列主题活动。


12月4日-10日,戏剧学院晨功期间举办了宪法晨读活动,铿锵有力的朗读声让宪法精神带着温度,深深扎根戏剧学子心中,宪法精神随着抑扬顿挫的声音萦绕在山艺校园上空, 指导着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道行驶。


12月11日,在戏剧学院团总支老师的带领下,19级新生代表在“国·艺工作站”开展了以“学宪法读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同学们先后朗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通过开展宪法教育,使同学们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同时也感受到了宪法威严和崇高。


在“国·艺工作站”,同学们还集中观看了“我与宪法”微视频展播,美妙的沙画视频讲述了从我们出生开始,到读书、工作、结婚、生子……宪法就一直在我们身边默默保护着我们,陪伴我们成长,每一段短视频都讲述了我与宪法的故事,讲出了我身边的宪法、我心中的宪法和宪法的权威力量等。同学们表示将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摄像:张莉 付庚辰 李纪阳 阎相州 撰稿:张莉 郝荣华 编辑:王天慈 审核:纪军郁)